根据学校通知和学院2021级大类招生专业学生分流工作方案的要求,现对2021级经济与贸易类专业分流的结果(附件)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2022年5月22日至2022年5月24日。公示期间,如对分流结果存有异议,可向学院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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