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基层动态 > 法学院 > 正文

山东大学肖金明教授来校做国家宪法日专题报告

时间:2018年12月06日 20:39来源:法学院 作者: 点击:

    正值第五个国家宪法日,12月4日下午,山东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山东大学(威海)法学院院长、山东省法学会宪法学研究会会长肖金明应邀在燕山校区第三报告厅做题为“迈向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宪治之路”的国家宪法日专题报告。法学院院长赵信会主持报告并总结。法学院师生近200人参加。

    在专题报告中,肖金明教授首先对中国宪治与西方宪政的概念进行了辨析,指出了两者的本质区别。随后,他从人民宪法观、实践宪法观、复兴宪法观等三个方面就新时代的宪法观进行了系统阐述。他从党的指导思想入宪形成全国人民共同思想基础、党的奋斗目标入宪指明中华民族共同行动指南、党的领导入宪引领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这三条主线对新的宪法修正案做了解读,认为在新时代宪法观念创新、制度创新基础上,迈向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宪治之路,必然要求坚持宪法至上、党章为本,推进依宪依法治国与依章依规治党有机统一,并且强调法治社会建设必须以社团章程为基础,创新社会治理体制机制和制度规范,在全社会倡导宪法精神,加强宪法文化建设,形成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宪治的文化土壤。报告的最后,肖金明教授鼓励同学们认真学习宣传宪法,带头做宪法的遵守者、践行者。

    本次报告是法学院第四届“国家宪法日,财大学子在行动”系列活动的重要活动,肖金明教授为法学院全体师生上了一堂生动而深刻的宪法课,以此为契机,有助于在全校形成“尊崇宪法、学习宪法、遵守宪法、维护宪法、运用宪法”的良好氛围。在国家宪法日系列活动中,法学院还组织了“进法庭,听基层法官讲案件公平正义”、法学院国家宪法日晚会、第四届“学宪法,讲宪法”主题演讲比赛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