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获悉,山东省泰山学者青年专家于文广教授团队合作的论文《Construction and Analysis of Actuarial Model of the Influence of Personal Tax Deferred Commercial Pension Insurance on Personal Pension Wealth in China》(我国个税递延商业养老保险对个人养老金财富影响的精算模型构建与分析)在SSCI和SCI检索的JCR一区期刊《Mathematics》12期8卷上发表。
该成果既是“本硕博混合式”培养下的本硕博学生合作的典范,也是本科生泰山学术提升支持计划的又一重大标志性成果,同时也是2020年度校级优秀教学成果培育项目《一流专业背景下保险学专业学术创新型人才培养模式的构建与实践》的阶段性成果。其中,硕士生王斐主笔撰写,博士生王琦、硕博贯通生高艺心、2018级财政税务学院本科生桑千舜、2017级保险学院本科生肖金睿、朱慧琳参与合作,多位老师共同指导完成。该论文的发表,是继于文广教授指导的2016级保险学院本科生宋可、孙义涵和2017级保险学院本科生杨庆参与撰写发表高水平SSCI和SCI检索的JCR一区论文之后的第三篇重大标志性成果,其中一篇论文为ESI高被引论文和热点论文。特别需要强调的是肖金睿与朱慧琳两位同学已经被推免保送为2021年硕士研究生,分别被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和西南财经大学录取。截止到目前,本科生泰山学术支持提升计划已经举办了2018年和2019年两期(2016级本科和2017级本科),其中推免保送研究生9位(录取学校:复旦大学、中山大学、西南财经大学、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我校),考取国内研究生4位(录取学校:南开大学、上海财经大学、中央财经大学、东北农业大学),考取国外研究生2位(录取学校:爱丁堡大学、布里斯若大学)。
当前,培养高素质科研创新型人才是高等学校教学改革的重要内容,培养本科生科研创新素质是高等学校教学改革的重点。山东省泰山学者青年专家于文广教授团队依托本科生泰山学术提升支持计划,积极探索开展“本硕博混合式”的团队培养方式,尝试推动本科生层面的研究性教学,如定期开展“本硕博混合式”论文研讨,利用公众号开设“观点精粹”栏目,让本科生撰写经典论文的概述,博硕学生审核把关,以此来提高本科生的学术创新能力,引导学生主动思考并开展学术讨论、追踪本学科领域最新进展,提高自主学习和独立研究能力,让学生通过参与教师科学研究项目或自主确定选题开展研究等多种形式,进行初步的探索性研究工作,逐步构建了高素质创新型“本硕博混合式”培养的特色育人体系。该计划在实施过程中,坚持突出学生学术自治、突出学生跨学科研究能力培养等特点,开辟了一个本科生学术创新的崭新平台,有助于培养本科生的创新意识与创新精神。
论文概述
为缓解基本养老金压力,促进商业养老保险发展,我国于2018年5月1日颁布个税递延相关政策,并采用国外成熟的EET税延模式进行个税递延商业养老保险试点。在之前学者的研究基础上,本文将死亡率分布、退保价值、个税减免引入模型,构建了个税递延商业养老保险对个人养老金财富影响的期望精算现值模型,并运用数值模拟给出不同初始参保年龄、不同初始参保年薪所对应的个人养老金财富现值变化情况;为了更好的测算该养老保险的保障水平,构建了养老金净替代率模型。通过数值模拟并对结果进行分析得到:对个人养老金财富现值的影响取决于初始参保年龄与初始参保年薪的共同作用。在相同参保年龄下,由于男性比女性退休时间晚,因此男性比女性参保可以获得更高的个人养老金财富积累;无论收入高低,参保均可以使个人养老金财富得到增加;低收入人群虽然没有高收入人群参保获得的个人养老金财富增长多,但其养老金替代率增长显著,从而可以更好的保障退休后的生活水平;无论收入水平高低,参保均可获得有效的个税减免,只是减免税额不同。
只要年薪高于10万元的参保人参保该保险,就会获得不同程度的个税减免,但节税数额的多少与性别、初始参保年龄以及初始参保年薪有关。在相同的初始参保年龄下,节税率随初始参保年薪的增加而单调递增,但当初始参保年薪固定,初始参保年龄不同时,净节税额是一条关于初始参保年龄的倒U型曲线:男性23岁、女性25岁时参保可以获得最大额度的个税减免;初始参保年薪水平越高,节税率越低。
男女均适合参保个税递延商业养老保险,初始参保年龄越小,参保时间越长,越能对个人养老金财富产生正向的影响,因此男性的收益要高于女性。个人养老金财富的变化受初始参保年薪与初始参保年龄共同影响,值得注意的是,虽然较低的年薪参保对个人养老金财富的影响较小,但可以有效的增加养老金替代率水平。因此,个税递延商业养老保险可以使低收入人群增加养老金替代率使其退休后的生活质量得到提升,高收入人群则可以通过参保提高个人整体的财富水平。
综上所述,为了更好的平衡和发展个税递延商业养老保险,我们建议采取以下措施:第一,根据精算平衡原则,将参保家庭按照双收家庭、单收家庭进行区分,对家庭进行分段纳税减免;对于参保的独生子女以及响应国家“二孩”政策的参保人员给予更加优惠的政策,提高在各个收入人群的参保积极性;第二,将个税递延商业养老保险与企业税延型年金进行结合,扩大参保范围及参保水平,提高商业养老保险的普及率使其可以真正的辅助社会基本养老保险;第三,适当放宽个税递延商业养老保险资金的投资范围,提高其收益率,提高商业养老金的领取额,从而吸引更多的在职人员参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