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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实施“星火传承”卓越团支部成长工程的通知

时间:2019年09月24日 16:42来源: 作者: 点击:

各学院团委、各团支部:

为深入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7.2”重要讲话精神和团的十八大精神,聚焦主责主业、聚焦共青团改革、聚焦从严治团,加强新时代团组织的规范化建设,着力提升团的组织力,更好地发挥党的助手和后备军作用,校团委决定在全校开展“星火传承”卓越团支部成长工程,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实施范围

全校各类学生团支部

二、任务目标

“星火传承”卓越团支部成长工程旨在夯实基层基础、增强基层组织活力,把更多的工作资源向基层倾斜、把更多的工作力量向基层集中、把更多的工作载体向基层转移。针对青年学生在成长过程中面临的实际问题,引导各基层团支部有针对性的地开展思想引领、学风建设、创新创业、就业引导、文化育人等工作,增加团组织工作有效覆盖和组织力,更好地联系青年、引导青年和服务青年。

三、工作内容

(一)评星定级,筑牢成长基础

各学院团委组织团支部(除新生年级和毕业年级)开展评星定级工作,重点根据基层团组织在思想政治引领、团务团建、网上共青团等5个方面工作情况进行评价,工作程序及评价标准见附件1,根据得分情况进行团支部评星定级,并将评星定级工作台账(见附件2)于10月20日前报至学校团委。三星级以下团支部需在学院团委的指导下进行团支部整顿,学校团委适时进行监督检查。

(二)争先创优,明确成长方向

学校团委于10月26日启动卓越团支部成长立项活动(立项数不超过80个),建立“1+1+X”团支部发展模式,引导各团支部在做好青年政治引领工作的前提下,以团建团务为基础,在学风建设、职业发展、创新创业、社会实践、志愿服务等方面选择其一作为特色发展方向(见附件3)。

团支部根据评星定级结果,确定成长方案,三星级(含)以上团支部可申报学校团委组织的卓越团支部成长立项活动,新生团支部也可参与申报,团支部提交申报表(见附件4)至学院团委,学院团委初评后于11月6日前推报学校团委。

学校团委对申报立项进行评选,并于11月13日前公布立项结果,全校立项总数不超过80个。

(三)星火传承,总结成长经验

学校团委于2021年4月组织对各申报创建项目进行结题验收,确定“卓越团支部”(10个)及 “先进团支部”(不超过70个),考评标准见附件5。相关考评结果直接运用于五四评优,五四评优表彰时十佳团支部、先进团支部、优秀团员、优秀团干部等荣誉根据此结果确定,不再另行推荐。未通过验收的支部取消立项。

学校团支部将组织在中期检查和结题验收过程中表现优秀的团支部进行风采展示和经验交流,对团支部建设取得的成果进行宣传推广。

四、工作保障

1.学校团委、各学院团委为申报卓越团支部成长工程的团支部选优配强成长导师,助力团支部创建工作,探索导师引导下的团支部建设工作模式。学校团委聘请专家对立项团支部进行集中培训,各学院团委根据团支部特色发展方向,从党政领导、专家学者、优秀校友、团员典型、专兼挂团干部等群体中为团支部选聘成长导师,由导师指导各支部开展活动。

2.学校团委设立“团支部成长基金”,通过立项资助的方式对参与卓越团支部成长工程创建的团支部予以每支部200元经费支持。各团支部获得立项支持后,应在支部成长导师的指导之下,结合所选成长方向和创建计划,积极开展各项活动。活动可与特色团日、主题团会等团组织生活,“四进四信”“青年大学习”等主题教育活动相结合。在此基础上,在结项考评中被评为卓越团支部的,可额外再获得600元奖励,未通过结项考评的团支部,需退回立项经费。

五、工作要求

1.高度重视,组织得力。各学院团委要高度重视卓越团支部成长工程的组织和实施,并参照学校的工作方案,开展具有专业特色的学院“星火传承”卓越团支部成长工程建设活动,并根据实际情况进行经费支持。

2.贴近学生,注重实效。各支部在申报创建时,要紧密联系团员青年在学习、生活中存在的实际问题,可行性与实效性并重。各学院团委要做好团支部成长导师的组织工作,提升团支部与导师线上线下的交流效果。

3.重视宣传,扩大影响。各学院团委、各团支部要重视宣传工作,可通过撰写团支部的工作案例、小故事、经验集,拍摄视频,以及设计H5页面等手段等进行宣传,鼓励通过各种新媒体平台进行宣传。

4.及时总结,按期考核。各学院团委要及时提交各立项团支部的阶段工作报告,介绍活动开展情况和效果。学校团委将对各学院参与卓越团支部成长工程的申报立项情况和结题评定情况进行统计,此项工作的落实和推动情况,将作为学院团委工作考核和五四评优表彰的重要指标。

 

校团委   

2019年9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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