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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8年度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专项任务项目(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研究)申报工作的通知

时间:2018年02月09日 15:04来源:校团委 作者:校团委 点击:

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学习研究宣传阐释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进一步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研究,继续设立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专项任务项目(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研究),项目的组织实施工作由教育部高等学校社会科学发展研究中心负责。为做好2018年度专项任务项目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类别及资助额度

  今年本专项任务项目的研究重点是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申请者要紧紧围绕这一研究重点开展研究,坚持以重大理论和现实问题为主攻方向,根据课题指南(请见附件)的总体要求,结合自身的研究基础和学术特长,设计具体研究选题进行申报。

  本专项任务项目所属学科门类为“马克思主义/思想政治教育”。每个立项课题资助经费为5万元,研究周期为2年。

  二、申报条件

  1.本专项任务项目限全国普通高等学校申报。

  2.申请者必须能够实际从事研究工作并真正承担和负责组织项目的实施;每个申请者限报1项,所列课题组成员必须征得本人同意并签字,否则视为违规申报。

  3.申请者除符合《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外,应为具有中级以上(含中级)职称的在编在岗教师或党务政工干部,能够作为项目主持人担负实质性研究工作。

  4.有以下情况之一者不得申报本次项目:

  1)在研的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含重大攻关项目、基地重大项目、后期资助项目、一般项目等)负责人;

  2)所主持的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自2015年(含)以来因各种原因被撤销者;

  3)在研的国家社科基金项目(含重大招标项目、重点项目、一般项目、青年项目、后期资助项目、西部项目和单列学科项目等)、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各类项目负责人,以上项目若已结项需附相关证明;

  4)申请2018年度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一般项目其他类别项目者;

  5)连续两年(指2016、2017年)申请教育部一般项目(含专项任务项目)未获资助的申请人,暂停2018年本专项申报资格;

  6)申请2018年度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的负责人同年度不能申请本专项。

  三、申报办法及程序

  本专项任务项目以学校为单位集中申报,不受理个人申报。具体申报办法和程序如下:

  1.本专项任务项目采取网上申报方式。《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专项任务项目申请评审书》(以下简称《申请评审书》)启用2018年新版本,以前版本无效。

  2.中国高校人文社会科学信息网(www.sinoss.net) “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管理平台项目申报系统”(以下简称“申报系统”)为本次申报的唯一网络平台,网络申报办法和流程以该系统为准。

  3.网络平台于2018年2月7日开通。申请者可访问申报系统下载《申请评审书》,按申报系统提示说明及《申请评审书》填表要求用计算机填写、打印,并由学校科研管理部门通过申报系统上传《申请评审书》的电子文档。

 有关申报系统及技术问题咨询电话:010-62510667,15313766307,15313766308;信箱:xmsb2018@sinoss.net。

  4.项目经费按照《高等学校哲学社会科学繁荣计划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财教〔2016〕317号),实行严格规范的预决算管理。申请者应在研究期限内,根据实际需求准确测算总经费预算,合理分配分年度经费预算。经费预算合理性作为评审的重要内容,不切实际的经费预算将影响专家评审结果。

  四、学校申报安排及说明

  1.申请者请把握申报时间节点,逾期不予受理。

  1)申请者请于2018年3月7日将申报材料报送学校科研处进行审核。申报材料包括:《申请评审书》(全表)1份,并按要求签字;匿名评审表(B表)1份。申报材料要求统一用A4纸打印、左侧装订。

  2)通过审核的项目申请者请于2018年3月8日将《申请评审书》电子版

  发送至邮箱sdcdsk@126.com,由科研处负责上传至申报系统。《申请评审书》电子版和经本人签字的纸质件内容要确保一致,否则不予受理。《申请评审书》经科研处网上提交后,将无法撤回。

  2.申请者填报时应认真阅读研究《(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研究)课题指南》、《高等学校哲学社会科学繁荣计划专项资金管理办法》。

  3.填报预算时请注意:

  1)研究项目资金分为直接费用和间接费用,项目负责人应根据项目研究需要,科学合理、实事求是地编制直接费用预算。

  2)每个项目务必预留间接经费,间接费用比例最高为总经费的30%,其中包括管理费,管理费额度为总经费的5%。

  3)“申请经费年度预算”总和为总经费。

  4.本次项目评审采取匿名方式。为保证评审的公平公正,《申请评审书》B表中不得出现申请者姓名、所在学校等有关信息,否则按作废处理。

  5.申请者应如实填报材料,确保无知识产权争议。凡存在弄虚作假、抄袭剽窃等行为的,一经查实即取消三年申报资格。

  五、成果要求

  1.课题结项成果基本要求为出版1本专著或发表4篇论文(至少有2篇在核心期刊发表)。

  2.所有成果均须在显著位置标注“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专项任务项目资助”(含题名、批准号)字样。

 

  报送地点:燕山校区办公楼512房间

  联系人:于楠楠

  联系电话:88525885(内线65885)

 

  附件1:高等学校哲学社会科学繁荣计划专项资金管理办法.doc

  附件2:2018年度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专项任务项目(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研究)课题指南.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