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做好2016年度全国和省级五四表彰申报工作的通知》(鲁青办〔2017〕11号)的要求,经班级团支部申报,学院推荐,学校评审审定,现拟推报2014级金融创新实验班团支部为2016年山东省五四红旗团支部。现予以公示,公示期为3个工作日。公示期内如对评审结果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向校团委提出。